智能农业机器人及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办公楼及展厅装修工程EPC)(HBYY-202407FJ-014002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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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Y-202407FJ-014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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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智能农业机器人及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行政审批局以2406-420304-04-01-5208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国科鸿鹄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国科鸿鹄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二道坡村 建设规模:十堰国科鸿鹄科技有限公司一栋办公楼共2层,面积为2300㎡及展厅一层 1100 ㎡装修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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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十堰国科鸿鹄科技有限公司一栋办公楼共2层,面积为2300㎡及展厅一层 1100 ㎡装修工程,含展厅音视频、软件系统、平面素材及陈列品。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具体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对工程的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设计图纸完成全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竣工验收后缺陷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1 合同估算价:1545.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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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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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 过下列任意一项业绩:①近 5 年(自 2019 年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承接过工程概算投资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近 5 年(自 2019 年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近 5 年(自 2019 年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 止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 (4)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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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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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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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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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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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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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