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南水厂供水工程郧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南水厂供水工程(EPC)(HBYY-202310SL-007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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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Y-202310SL-00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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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南水厂供水工程已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以十行审批【202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胡家营镇、柳陂镇、鲍峡镇、五峰乡。 建设规模:新建江南水厂一厂区1座,设计供水规模1.0×104m3/d。具体为:一厂区取水点位于胡家营镇东河水库,取水规模10800m3/d,竖井分层取水方式;新建10000m3/d净水厂1座及配套设施、新建DN500-DN300配水干管,采用球墨铸铁管,长度共计60.20km。新建De250-De50支管,采用PE聚乙烯给水管和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长度共计137.96km;新建加压站25座,采用一体化智慧泵房,采用无负压加压设备,配套安防、自控系统;新建18座高位水池,其中40m3高位水池4座,50m3高位水池1座,60m3高位水池3座,80m3高位水池4座,100m3高位水池6座。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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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管理、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5 合同估算价:19595.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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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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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5)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 1 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 1 项类似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交的业绩均有效)类似项目指:工程投资规模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的供水类业绩,提供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6)人员要求:拟任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时须同时具备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是投标单位。(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8)信用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利(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安全问题;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按分工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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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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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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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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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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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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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