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20个乡镇农村公路堤改桥工程第二次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出以下澄清说明:
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2.4‰;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2.4‰;
2、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附后,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其分项控制价。
该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特此通知。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