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代理项目做出以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安全目标:事故;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付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现对此两处进行澄清修改,修改后为:1.3.4安全目标:零事故;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付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上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