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落日山谷项目(HBZD-202407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ZD-202407FJ-006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州落日山谷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6-421303-04-01-908204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即EPC+O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胡家河村 建设规模:规划总区域面积347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含接待中心、落日据点(咖啡区)、烤肉房+外摆、露营、面包房、公共卫生间、亲水平台、售票处、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计划投资1044万元,实际建设投资以招标人委托的审计机构的审计结论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①设计:按招标人的规划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有关内容等基本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修改完善及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图审、后续应有的相关服务及配套辅助服务;还含室内装饰装修方案、灯光方案、弱电专项方案、二次机电方案、标识标牌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②采购、施工: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核准的清单内容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采购、施工;③运营:项目竣工后的运营管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8 合同估算价:960.00万元 |
|||||||||||||||||||||||||||||||||||||||||
2.3其他:2.3.1、合作运营期限为10年,不含建设期。合作运营期届满之前3个月,如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则按程序办理后可双方协商重新签署合作协议。
2.3.2、运营模式:采取委托承包经营模式,中标的运营方投资不少于240万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软装、后期推广、人员培训等,负责对景区进行策划、营销、运营管理;景区运营筹开费和运营期间所有运营成本及景区营业产生的税费支出均由中标的运营方负责。
2.3.3、收益分配:
(1)分成方式:中标运营方承诺运营收益每年度按照甲方实际投入的结算审计价(含设计费)的10%作为固定回报。
(2)结算方式:以最终签订的运营合同为准。
2.3.4、质量: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技术规范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资料或许可证。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具有景区策划、营销、管理业绩和能力,其中: ①设计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2业绩要求: 1、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7月1日至今(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1个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1个建筑单项合同金额96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③、1个建筑单项合同金额960万元及以上的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工程施工和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资料)。
3.1.3运营业绩:具有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品牌管理等运营管理业绩和能力。
3.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1.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6工程设计施工(即EPC)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按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 上述施工项目班子人员应当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有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2024年1月以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3家,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可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按本文件提供的联合体协议模板和公告要求的基本要求填写完善。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中标单位的设计施工图、施工标准等招标人同意后报图审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审查,需要调整或更改的,则免费调整,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相关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等)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的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后、中标公告发布前有权进行复核,当有明显过错或错误时,可及时申请复评。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7月05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