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5标段(HBZD-202111GT-003001006)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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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D-202111GT-00300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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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随州市农业农村局以随农(20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北郊街道汲水湖村 建设规模: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新建泵站、堰塘整修,拦河坝整修、衬砌渠道,疏浚沟渠、新建维修田间道路等,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 其他: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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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新建泵站、堰塘整修、拦河坝整修、衬砌渠道、疏浚沟渠、新建维修田间道路等,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建设地点:北郊街道汲水湖村 标段划分:曾都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划分19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名称为:第 15标段(曾都区2021年度北郊街道汲水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20 合同估算价:159.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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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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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类似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公共资源交易官方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证明四项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以上项目班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1年5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份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及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截图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三个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成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12个月)。
信誉要求: 1.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或住建或水利或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曾都区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19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时对两个及以上的标段、项目进行报名,则所有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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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07日至2021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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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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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申请人需出具近三年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往前推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对象: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2、实行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常驻施工现场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制度,项目业主在中标人进场时,查验中标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 3、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直到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否则投标无效,或虽已中标但可终止合同或按合同价的2%处罚。 4、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工期每超过3天按合同价的1%进行处罚,直到扣完为止,没有承诺的投标无效。 5、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里使用的是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年电子化第三版),最新颁布的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电子化第一版)系统里没有,内容有些不一致,涉及到湖北省国土部门的相关内容可不采纳。国土资源部门改为农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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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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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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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