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高新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一、答疑澄清内容
问1:第一章资格要求里面对业绩要求是这样写的:投标人近五年应具备1或者2或者3类似项目业绩。所以在投标文件里面的“十、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五)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是不是写其中一个业绩情况即可?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
问2:能否提供工程量清单?
答: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
二、本次答疑澄清对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无实质性影响。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随州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