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竹溪县小南沟、大沟、土地梁、红庙河、漫液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竹溪县小南沟、大沟、土地梁、红庙河、漫液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HBZH-202404SL-00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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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H-202404SL-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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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竹溪县小南沟、大沟、土地梁、红庙河、漫液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十发改审批【2024】113号、十发改审批【2024】111号、十发改审批【2024】112号、十发改审批【2024】110号、十发改审批【2024】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金源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0.0%其它(国债及地方配套):20.0%招标人为竹溪县金源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竹溪县中峰镇、城关镇、蒋家堰镇、汇湾镇、龙坝镇、水坪镇 建设规模:(1)小南沟:对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08平方公理,其中:新建植生袋土坎35.35公顷,石坎坡改梯3.82公顷,等高植物篱80.50公顷,封禁治理面积2588.80公顷。配套建设蓄水池6座,沉沙池30个,截水沟2.20公里,排水沟5.97公里,过水涵管16处,浆砌石档墙2.01公里,排水沟修复2.52公里,拦沙坝1座,生产道路建设3.85公里,水保宣传栏5处,垃圾中转站1座,分类回收垃圾桶6个,塘堰整治4座,清淤疏浚3.84公里,新建护岸2.91公里,排洪沟0.13公里,人工湿地2处,撒播野豌豆388.32公顷,封禁标牌6个,机械网围栏7.84公里。 (2)大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8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6.37公顷(植生袋土坎),等高植物篱49.29公顷,封禁治理2612.45公顷。配套坡面水系工程包括蓄水池12座,沉沙池42个,坡面截、排水沟22.17公里,过水涵管54处,田间道路2.67公里。实施溪沟整治2.03公里,截洪沟1.2公里,拦沙坝4座,村庄环境整治1处。在封禁治理区新建封禁标牌6个,网围栏8.23公里,撒播野豌豆391.87公顷。 (3)土地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58平方公里,其中:新建石坎坡改梯50.16公顷,经果林274.01公顷,水保林0.77公顷,等高植物篱242.76公顷,封禁治理4890.3公顷。配套建设蓄水池44个,沉沙池181个,截排水沟46.66公里,田间道路29.38公里,过路涵管151处,溪沟整治2.13公里,污水管网4.1公里,人工湿地120平方米,垃圾收集分类处理设施1处,村庄绿化2400平方米,水土保持文化墙312平方米,封禁标牌11个,机械网围栏8.22公里。 (4)红庙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67平方公里,其中:新建石坎坡改梯26.00公顷,经济林补植面积0.43公顷,等高植物篱12.56公顷,封禁治理面积2627.68公顷。坡面配套建设蓄水池8个,沉沙池22个,截排水沟5.5公里,田间道路2.59公里,过水涵管3处,疏溪固堤2.43公里。村庄环境整治1处,其中:污水管网1.36公里,人工湿地1处,村庄绿化790平方米,勾臂式垃圾箱8处,三色垃圾桶30套,封禁标牌8个,机械网围栏1.15公里。 (5)漫液沟:治里水土流失面积30.19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坡改梯工程18.26公顷(袋装土坎梯田13.67公顷,石坎水平梯田4.59公顷),配套截水沟665米,排水沟6606米,沉沙池23口,蓄水池14座,田间道路4863米,作业道2915米;新建石笼网档墙803米,浆砌石档墙749米,沟道清淤18429立方米;村庄修建中式矮景墙574米,宣传牌10个,分类垃圾箱20个,栽植广玉兰101株,分类垃圾桶20个;茶园补植8.85公顷,栽植油茶12.59公顷,栽植巫山脆李18.33公顷;封禁治理2961公顷,封禁标牌10个,流域碑1座,网围栏1160米。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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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计划招标。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25 合同估算价:4931.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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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估算价不包含甲供材,如工程量清单内有甲供材不计入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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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包人近 3 年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或水环境工程或农田建设工程业绩(提供中标公告官方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证明资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6)近三年财务无亏损(以 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为证明材料),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资料等。(3)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签章。(4)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的,业绩、拟投入人员、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市场信用信誉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提供均视同有效。(5)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有任何一方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各联合体单位不得单独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 ”注册并登记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且所有人员的岗位信息必须一致,登记时间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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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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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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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开标时投标人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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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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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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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