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8竹溪县康家岭至龙王垭段改扩建工程S238竹溪县康家岭至龙王垭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HBZH-202404GL-001001002)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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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H-202404GL-001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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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S238竹溪县康家岭至龙王垭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竹溪县水坪镇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9.3公里。路线起点位于水坪镇康家岭,与鄂陕大道、南环大道形成十字交叉,起点桩号K28+040。终点位于龙王垭隧道进口,与现有S238顺接,终点桩号K37+307.205。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实施。路线起点(康家岭)至永强建材公司段,里程约6.6公里,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双向2车道,路基宽度10米,永强建材公司至龙王隧道进口段,里程约 2.7公里,设计时速 40公里/小时,双向 2车道,路基宽度8.5米。其它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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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 工程、边坡防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 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270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18个月(施工准备阶段30日历天,施工阶段510日历天)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730 日历天。本项目两个施工标段分批实施,具体服务截止期为所有施工标段的合同截止日期加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5796.3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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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监理机构: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办同时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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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 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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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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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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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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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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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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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
注: 1、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 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2、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 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 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 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2 、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监理的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项目信息备案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项 目评定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身份监理 的项目,应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 、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监理人员 202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 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注:监理人员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 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申请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 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 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 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 据。 并将其查询截图放入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否则为无效投标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