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HBZH-202411SZ-027
各投标人:
竹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鼓楼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竹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鼓楼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标段名称)监理(服务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附件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修改为“提供监理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竣工报告(竣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附件 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修改为“提供监理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附件 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资料“项目负责人 ”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修改为“项目负责人 ”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监理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竹溪大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润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